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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韓國姊妹校交換學生申請公告

108年1月23日

交換學校:一、慶一大學

交換期間: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

交換名額:1~2名

申請資格:1、交換期間仍在本校設有學籍之學生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、學習態度良好,保證遵守交換學校國家法規及校規,並保證在學習期間努力學習,研修結束按時回國。

3、在校學業成績優異,碩博士班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;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為全班前30%者。

4、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。

語言要求:韓語程度佳。

 

繳交費用:1、不須繳交該校學雜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繳交本校之全額學雜費

          3、須自行負擔交換(交流)期間之食宿、書籍、交通、護照、簽證、保險及其他個人支出費用。

學分認定:修習課程需與各學系指導教授討論,成績及格經各學系認定即可抵畢業學分。

 

獎學金:1、可申請本校國外進修獎學金。

        2、學校可代為申請教育部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海外進修獎學金。

繳交資料(與申請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海外進修獎學金一併繳交):

1、歷年成績單及前一學期成績單各一份(含排名)。

 

 2國外進修獎學金申請表。

3、中文及留學國語文自傳。(格式與內容設計自訂,頁數不拘)

4、擬申請之國外學校進修計畫說明。(申請原因、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含計畫名稱、動機說明、擬進修之時間與達成之進修目標等)

5、其他文件俟錄取後另行填報繳交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交換學校:二、金剛大學

交換期間: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

交換名額:1~2名

申請資格:1、交換期間仍在本校設有學籍之學生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、學習態度良好,保證遵守交換學校國家法規及校規,並保證在學習期間努力學習,研修結束按時回國。

3、在校學業成績優異,碩博士班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;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為全班前30%者。

4、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。

          5、以通曉韓語者為優先考量。

繳交費用:1不須繳交該校學雜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繳交本校之全額學雜費

3、須自行負擔交換(交流)期間之膳食、書籍、交通、護照、簽證、保險及其他個人支出費用。

  金:1、該校費提供住宿。

 

2、每月提供互惠語言交換課程報酬(學期中與金剛大學漢語專業學生進行漢語會話練習,1小時/日,4日/週,韓幣20萬元/月)

 

要求條件:1學習:韓語課程2-6學時/日,4-5日/週。

       2文化體驗活動:每學期3-4次,每年約8次,同學需部份負擔如門票等費用 。

學分認定:修習韓語課程或其他課程成績及格,經各學系認定即可抵畢業學分。

繳交資料:1歷年成績單及前學期成績單(含排名)1份。

2、金剛大學交換生申請書(需請導師及系主任加註意見並簽章),

3其他文件俟錄取後另行填報繳交。

 

申請期限:108年3月8日(星期五)前送五明樓3樓秘書室公關組辦理。

 

審    查:由秘書室公關組初審,再提送本校推動國際化規劃小組會議複審。

聯 絡 人:游宗翰先生,分機210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