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韓國姊妹校交換學生申請公告
108年1月23日
交換學校:一、慶一大學
交換期間: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
交換名額:1~2名
申請資格:1、交換期間仍在本校設有學籍之學生。
2、學習態度良好,保證遵守交換學校國家法規及校規,並保證在學習期間努力學習,研修結束按時回國。
3、在校學業成績優異,碩博士班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;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為全班前30%者。
4、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。
語言要求:韓語程度佳。
繳交費用:1、不須繳交該校學雜費。
2、須繳交本校之全額學雜費。
3、須自行負擔交換(交流)期間之食宿、書籍、交通、護照、簽證、保險及其他個人支出費用。
學分認定:修習課程需與各學系指導教授討論,成績及格經各學系認定即可抵畢業學分。
獎學金:1、可申請本校國外進修獎學金。
2、學校可代為申請教育部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海外進修獎學金。
繳交資料(與申請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海外進修獎學金一併繳交):
1、歷年成績單及前一學期成績單各一份(含排名)。
2、國外進修獎學金申請表。
3、中文及留學國語文自傳。(格式與內容設計自訂,頁數不拘)
4、擬申請之國外學校進修計畫說明。(申請原因、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含計畫名稱、動機說明、擬進修之時間與達成之進修目標等)
5、其他文件俟錄取後另行填報繳交。
交換學校:二、金剛大學
交換期間: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
交換名額:1~2名
申請資格:1、交換期間仍在本校設有學籍之學生。
2、學習態度良好,保證遵守交換學校國家法規及校規,並保證在學習期間努力學習,研修結束按時回國。
3、在校學業成績優異,碩博士班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;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為全班前30%者。
4、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。
5、以通曉韓語者為優先考量。
繳交費用:1、不須繳交該校學雜費。
2、須繳交本校之全額學雜費。
3、須自行負擔交換(交流)期間之膳食、書籍、交通、護照、簽證、保險及其他個人支出費用。
獎 學 金:1、該校免費提供住宿。
2、每月提供互惠語言交換課程報酬(學期中與金剛大學漢語專業學生進行漢語會話練習,1小時/日,4日/週,韓幣20萬元/月)
要求條件:1、學習:韓語課程2-6學時/日,4-5日/週。
2、文化體驗活動:每學期3-4次,每年約8次,同學需部份負擔如門票等費用 。
學分認定:修習韓語課程或其他課程成績及格,經各學系認定即可抵畢業學分。
繳交資料:1、歷年成績單及前學期成績單(含排名)各1份。
2、金剛大學交換生申請書(需請導師及系主任加註意見並簽章),
3、其他文件俟錄取後另行填報繳交。
申請期限:108年3月8日(星期五)前送五明樓3樓秘書室公關組辦理。
審 查:由秘書室公關組初審,再提送本校推動國際化規劃小組會議複審。
聯 絡 人:游宗翰先生,分機210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