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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日本姊妹校交換學生申請公告

108年1月23日

 

交換學校:札幌市立大學、長崎外國語大學、京都女子大學、尾道市立大學

交換期間: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

交換名額:各1名

申請資格:1、交換期間仍在本校設有學籍之學生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、學習態度良好,保證遵守交換學校國家法規及校規,並保證在學習期間努力學習,研修結束按時回國。

3、在校學業成績優異,碩博士班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;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為全班前30%者。

4、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。

語言要求:日文檢定3級以上。

繳交費用:1、札幌市立大學、長崎外國語大學及尾道市立大學皆不須繳交該校

 學雜費、京都女子大學則須繳交該校學雜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繳交本校之全額學雜費

          3、須自行負擔交換(交流)期間之食宿、書籍、交通、護照、簽證、保險及其他個人支出費用。

 

學分認定:修習課程需與各學系指導教授討論,成績及格經各學系認定即可抵畢業學分。

 

獎學金:1、可申請本校國外進修獎學金。

        2、學校可代為申請教育部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海外進修獎學金。

繳交資料(與申請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海外進修獎學金一併繳交):

1、歷年成績單及前一學期成績單各一份(含排名)。

 

2國外進修獎學金申請表。

3、中文及留學國語文自傳。(格式與內容設計自訂,頁數不拘)

4、擬申請之國外學校進修計畫說明。(申請原因、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含計畫名稱、動機說明、擬進修之時間與達成之進修目標等)

5、其他文件俟錄取後另行填報繳交。

申請期限:108年3月8日(星期五)前送五明樓3樓秘書室公關組辦理。

 

審    查:由秘書室公關組初審,再提送本校推動國際化規劃小組會議複審。

聯 絡 人:游宗翰先生,分機2105。